“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谨防征信骗局,珍惜信用记录

国泰君安 2022-05-30 21:00:00

近年来,各地发生多起有关“征信修复”的诈骗案件,为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征信市场监管,整治征信修复乱象,打击非法征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发《“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征信领域不存在“修复”“洗白”等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都无权随意删除、修改信用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


信用记录是信息主体社会经济交往的客观记录,如未按合同要求时间还本付息,逾期记录将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信息主体应理性认识信用记录,包括其中的不良记录。有了逾期记录,要及时足额还款,终止不良行为,也不必过于恐慌。一方面,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融资、贷款审批时会进行综合评估,不会将信用报告作为唯一参考依据。此外,也可通过发表个人声明的方式,阐述对逾期的解释和说明,信用报告会如实记载。


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是唯一的处理信用报告错误、遗漏信息的途径,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法分子故意混淆征信修复与征信异议的区别,真正目的在于骗取相关费用、盗取信息等。如果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金融投资者有权向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查询、申请异议等,办理异议是不收费的。


谨防征信骗局,珍惜信用记录。提高警惕,理性认识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防止被不法分子误导和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