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界定新能源绿色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估准入条件。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
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专家表示,《实施方案》重点从利用好各类专项基金和创新丰富绿色金融方面,提出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举措。特别是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举措,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方面,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也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一方面将有效增加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额度,另一方面落实发展新能源的全社会责任和保障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