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条件
一、基本准入条件
在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并实施的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能够开立证券账户;
2、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已满6个月且满足监管机构关于开户时间的其他相关要求;
3、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无重大违约记录;
4、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证券类资产的限制;
5、投资者需满足公司关于客户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6、公司可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需求对上述投资者业务申请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公司补充要求
1、自然人年龄在16周岁(含)至80周岁(不含)之间(其中,年龄在66周岁及以上的自然人如申请融资融券业务,需提供补充征信材料,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2、满足“基本准入条件”要求的投资者,为融资融券业务的适当参与者,公司可继续为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征信。
(*该准入条件可能随外部监管要求及公司要求发生变化,如有变更,公司将通过官网等方式进行及时更新、公示。)